大连7·16爆炸事故隐情
转:这就是国企的“嘴脸”--大连7·16爆炸事故隐情
|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 王芳洁 李健 7月26日,在大连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大连市副市长戴玉林说:“经过160多个小时的工作,目前‘7·16’事件造成的大连港附近水域原油污染海上清污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 油污源于一场大火。 7月16日18时20分,大连新港油品码头附近的一条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大火顷刻而发,迅速殃及大连保税区油库,一个10万立方米油罐爆裂起 火。尽管大火在15个小时后即被扑灭,创造了一次中国乃至世界火灾扑救史上的奇迹,但1500吨原油就此四处飘散,曾经碧波荡漾的大连湾油污遍布。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及公安局就“7·16”事故情况的通报,两家负责在输油过程中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公司成为了事故的肇事者,它们是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辉盛达”)和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祥诚商检”)。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根据辉盛达公司的注册地址以及公司网站公布的地址访查,根本无迹可寻,而号称业务遍布大中华区的祥诚商检则仅仅是一家注册资本金285万元的内资公司。 知情人士介绍,最终大连港油污的清理费用将高达10亿元之巨,上述两家小公司能否扛起重如泰山的责任?谁又该替事故埋单? 还原大火 “上面已经不让我们对外发表意见了。”26日,祥诚商检人士告诉记者。 同样禁声的还有辉盛达公司,记者多次拨打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另外,曾经对“7·16”事故发表过意见的大连理工大学教授张树深、郑洪波亦“闭门谢客”,不再接受记者采访。更令人意外的是,经过几个部门的互相推诿,中石油亦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尽管集体失语,但事实的真相随着时间推移,仍然浮出了水面。 7月15日,一艘名叫“宇宙宝石”号的油轮静静地停泊在大连新港油品码头,这艘30万吨级的油轮为利比里亚籍,隶属于新加坡太平洋(12.02,0.05,0.42%)石油公司。而“宇宙宝石”号上满载的委内瑞拉出产原油,则最终属于中国石油(10.58,-0.10,-0.94%)控股的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油品码头毗邻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下称“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中间以油管相连,这批原油的终点便是那里的油罐。 根据安监局的通报,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 15日15时30分,“宇宙宝石”号开始卸油。由于委内瑞拉出产的原油属于高硫油,中油燃料油公司事先已经委托了辉盛达公司在输油过程中添加原油脱硫剂,辉盛达是为此次添加脱硫剂的生产厂家。 记者了解到,原油中存在有机硫和无机硫,加入脱硫剂后,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油中的硫在加工中引起的设备腐蚀,达到减缓设备腐蚀,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延长开工周期的作用。受托后,辉盛达公司安排了祥诚商检大连分公司在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 15日20时左右,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到16 日13时左右,“宇宙宝石”号停止了卸油,蹊跷的事情发生了。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并没有得到停止作业的通知,而继续向管道中输送脱硫剂。 “原油脱硫剂是一种强氧化剂,非常不稳定,一旦出现条件的变化,非常容易爆炸。如果已经停止了输油,而进一步添加脱硫剂,脱硫剂已经不能进行反 应,致使管道中脱硫剂的浓度不断加大,条件便产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引发爆炸。”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副总工程师刘延伟对记者介绍。 16日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18时8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火灾由此引发。 罐区三号罐距离爆炸油管仅10米左右,经高温烘烤,三号罐很快爆裂,所幸三号罐内仅有一层10多厘米厚的底油,估计仅800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然而,在爆炸油管一米外,还有一根直径700毫米的原油管线,该管线亦很快被烤爆,大量原油喷涌而出,形成一条火龙。 尽管原油罐区的泵房和配电室都被烧毁,但火情最终得到了控制,大火在15个小时后熄灭。然而,屡创奇迹的消防队员没能阻止原油泄漏,1500吨原油随着大火流进了美丽的大连湾。 惨痛代价 毫无疑问,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首先给中石油带来了损失。中石油下属公司占了国际储运公司80%的股份,此次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大量的基础设施 和设备被毁,损失十分惨重。而此次卸运的原油也间接属于中石油,大火无情,被燃烧掉的原油价值已经很难估算,但仅泄漏入海的1500吨原油,价值就达 85.5050万美元。 然而,与大火给大连市海洋环境、渔业、旅游业带来的影响相比,中石油的损失实在是不值一提。 据中国海监船19日13时30分最新监视结果显示,受污染海域约430平方公里,其中重度污染海域约为12平方公里,一般污染海域约为52平方 公里。事故发生后,昔日湛蓝的海面被大片油污侵袭。在三山岛海域,大片的油带和油块在海面漂浮;大窑湾港区航道附近,一段段条状污油带,随着潮汐的变化, 阻断了船舶通航;傅家庄、棒棰岛、金石滩等沿线的海滨浴场及滩涂养殖区附近也面临着严重威胁。 从19日7时开始,依据官方制定的“围、追、堵、清”方案,大连市调集各方力量,全力开展了清污工作。据官方消息,清污中,大连累计出动专业船 只266艘次,8550辆车次,大小渔船8150艘次,累计参加清污人员45000人次,使用编织袋12.1万条,塑料垃圾袋46.6万条, 草帘43万米,塑料桶5万余个,开口铁桶6927个,围油栏4万余米,吸油毡65吨。 大连市官员告诉记者,为鼓励清污人员的积极性,大连市政府开出高价,每桶回收油污的收购价格是300元。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仅金石滩一个点,一天的清污费用就高达300万元。 据了解,大连海滩的清污点在10个以上,按照一周的保守清污作业时间计算,仅这一块的花费便达到2.1亿元。而这仅仅是清污费用的一部分,运输 油污的人工费、汽油费,其他清油设备如吸油毡、消油剂、清油机也要花钱,还有污染监控费等,以及一些后续的处理,上述知情人士表示,最终的花费可能超过 10亿元。 7月26日,戴玉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上污油得到基本清除,大面积海上油膜基本清除,目前50平方公里受污染海域已经重现蔚蓝,海水水质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但非政府组织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提醒记者,戴玉林所说的清理指的是水面、可以打捞的油污清理,而很多泄漏石油已经分解,有的更已经飘散,能打捞的部分还是有限的。马军介绍说,岸边的油污是非常难清理的,有的已经深入沙滩下几十厘米,很难做到彻底清除。 除了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外,大连市政府并不认为此次事件对该市的旅游和渔业带来了影响。大连市旅游局副局长刘晓滨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整个大连旅游一切正常,市旅游局也没接到旅游团队退团的报告。 然而,记者了解到,没有大量退团的原因之一是,按照现在通行的旅游业行规,游客退团需缴纳高额退团费,目前很多尚未报团的游客已经暂缓了赴大连计划。 大连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刘锡财请大家放心食用大连水产品,他说,如果出现问题,大连海洋渔业局将承担责任。 实际上,无论是油污清理还是旅游业的影响都是短暂的,但泄漏原油事件对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则长远得多。马军表示,从以往的经验来看,石油污染都是相当严重的,周围的生态环境需要一个长期的恢复,美国的阿拉斯加漏油事故已经20多年,至今影响还没有完全消除。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赵章元也表示,这次事故给大连污染海域造成的生态危害,“可能持续10年左右。”石油所含的苯和甲苯等有毒化合物进入了食物链,从低等的藻类、到高等哺乳动物,无一能幸免。 谁之过 漏油事件发生后第二天,大连市政府通报称,“事故原因目前已初步查明,为一艘30万吨级油轮在卸油的过程当中,发生操作不当导致油轮泄油而引发的爆炸,目前船上27名船员已全部安全转移。” 然而,新加坡太平洋(12.02,0.05,0.42%)石油公司人士告诉记者,公司不仅早在事故发生前5个小时已经停止卸油,各种阀门均已关闭,并且停止卸油时有中方的人员在场。 大连市政府通报中的“宇宙宝石”号油轮,到了7月20日00:50接到大连港口当局的港口清理后离开大连港。上述人士表示,并不认为中国政府会让公司对于爆炸事件负责,而且中国政府亦没有对新加坡方面提交的报告提出异议。 安监总局的通告中没有提及新加坡方面的责任。该通告称,此次事故包括事故单位对所加入原油脱硫剂的安全可靠性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原油接卸过程中 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挥协调不力,有关部门接到暂停卸油作业的信息后,没有及时通知停止加剂作业,事故单位对承包商现场作业疏于管理,现场监护不力等。 最终的责任方被锁定为中石油(10.58,-0.10,-0.94%)、辉盛达公司以及祥诚商检。记者在脱硫剂生产企业辉盛达的网站上看到,原油脱硫剂甚至是中石油2001年科技攻关项目,由石油大学(华东)和辉盛达共同完成。据记者了解,通过注入脱硫剂脱硫并非国际上通用做法,实为一个省钱省步骤的捷径。 安监局的报告中提到:“接卸油过程环节多、涉及单位多,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安全事故。有关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如果最终的主要责任被认定为两家受托方,那么这两家受托方毫无疑问将面临重大的事故赔偿。 记者多方调查后发现,辉盛达公司的前身为大港辉达工贸有限公司,地址在大港采油四厂液化气站附近的一个福利厂院内,当地人士告诉记者,原来的大港辉达工贸是一个商铺,注册资金50万元。做的生意就是倒买倒卖,当地人俗称“骑驴”。 2003年,大港辉达的老板张海军重新注册了一家公司,即辉盛达公司,注册资本金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了稳定剂、助辛剂、活化剂、降凝剂的制造、销售等,辉盛达的注册地点仍是大港油田二号院原四厂液化气站。在辉盛达公司的网站上,公司地点亦写明大港油田二号院街。 然而蹊跷的是,记者遍寻了大港油田二号院街及周边,均没有发现辉盛达公司的存在,亦几乎没有人知道这家公司,但公司的电话号码归属地确实又在大港油田。 当地居民猜测,辉盛达可能为一家藏身于居民楼内的小公司,生产场地可能在其他地方。另外,辉盛达公司网站上公布的外地办事处的电话均系他用。根据公开资料,辉盛达公司的固定资产为570万元。 曾有辉盛达公司工作人员面对媒体时,对公司是否生产原油脱硫剂语焉不详,并称此事在核查中,公司会配合调查, “是否有责任”最后会水落石出,“有事总会查出有事,没事的到最后也会没事的”。 而负责现场作业的祥诚商检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285万元,为内资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及其相关的咨询服务,似乎并不包括相关工程的现场作业。 知情人士称,这是一家轻资产公司。 在整个事件之中,使用脱硫剂脱硫的创意者是中石油,而且中石油在信息传达过程中也很有可能负有责任。另外中石油委托的辉盛达公司实力堪忧,且辉盛达又将现场作业分包给了一个做商品检验的公司,这种做法也没被中石油禁止。 在记者获得的一份《大连新港新30万吨级进口原油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评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便指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主要是海上溢油、后方油罐和码头平台火灾爆炸、管道溢油。 火是油港大忌。报告指出,可能发生的最大事故为码头前沿装卸区和后方油罐区发生的火灾和爆炸。环评单位通过计算估计出,该区域油罐爆炸事故的发 生概率为0.0087次/年,即大约100年发生一次爆炸。尽管概率不高,环评单位依然认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对降低油码头和油罐区的火灾爆炸损失是 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鲶鱼”中石油 当然,7·16事故最终的主要责任人尚未确定,从目前的官方通报不难看出,最终的责任人很有可能是辉盛达和祥诚商检,因为关键的信息传达环节的真相已经很难还原。 一旦被认定为这两家公司,那么可能高达十数亿的赔偿,很快将“要了两家的命”,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的破产将是事件最快的结束方式。一旦出现这样的结局,那么中石油很有可能再一次如“鲶鱼”般在其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中脱身。 早在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100多吨致癌物质流入松花江,祸及长达939公里的松花江沿岸居民。黑龙江省水产局统计,渔业一项损失就高达18亿元。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对松花江污染事件负有责任而引咎辞职。吉化责任追究前夕,吉林市副市长王伟自杀身亡。国家环保总局作出了行政处罚,对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100万元罚款了结了“11·13”事故,原因是现有法律规定,“环境污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直接损失的30%计算罚款,但是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此后,中石油只字不提赔偿二字,仅拿出区区500万元“捐赠”给当地政府,帮助吉林治理污染。 今年年初,陕西省华县中石油地下输油管道发生泄漏,尽管各方已全力以赴做好事后处置工作,但是泄露的100多吨柴油在渭河形成的污染还是带入了 黄河,沿黄的多地群众不得不暂停饮用黄河水。在此次事故中,事故原因被初步确定为第三方施工破坏,因此中石油至今未谈赔偿二字。 中石油在一次次事故发生之后没有进行赔偿,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一份文件可以窥见中石油处理类似事故的态度。 国家环保总局编号为“环办[2007]100号”文件显示:2007年4月10日-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保监会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吉林、浙江省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考察了吉林石化双苯厂“11·13”事故现场。 可是该文件中指出:开展调研前,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于2007年4月4日,就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集团公司代表 会谈。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代表表示,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予以支持,但是都认为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 中石油等公司给出环境污染不能纳入强制保险的理由是:公司财力雄厚,可自行解决污染赔偿问题;与现有的保险和基金制度不好协调,如中石油、中石 化设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该基金已经涉及环保方面;一些污染责任损害,如油污损害的赔偿限额很大,担心国内保险公司不具有承保能力;建议将环境污染责 任险计入企业生产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全球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中石油位居倒数第二。2008年,中石油这一排名跃升至80位,但与市值雄踞500强之首相比,仍不和谐。倒是国内的《2010胡润企业社会责任50强》中,中石油赫然在列。 与中石油的“鲶鱼”政策形成对比的是,造成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英国石油公司(BP石油)不久前宣布,将建立一个200亿美元的赔偿基金,为了筹 集资金,BP石油正在努力地变卖资产。近日更有消息称,中石油有意花巨资分得BP一杯羹,不过身处“7·16”事故漩涡的中石油,目前去购买同病相怜的 BP的可能性不大。 大连市政府官员告诉记者,他们非常清楚“11·13”事故的处理结果,目前清理油污的费用都是由大连市方面支付,至于将来能获得多少赔偿,不是大连市能够决定的。不过该官员称,已经了解了中石油在赔偿相关环境污染事故方面的“路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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